商務部力推藥品流通行業結構調整,鼓勵藥品流通企業做大做強的計劃終于成文執行。
《全國醫藥流通行業發展規劃(2011~2015年)》(下稱《流通規劃》)昨日出臺。規劃要求到2015年,形成1~3家年銷售額過千億元的全國性大型醫藥商業集團,20家年銷售額過百億元的區域性藥品流通企業。
商務部市場秩序司副司長溫再興向《第一財經日報》記者表示,具體實施細則將在近期密集出臺。
“具體省市級別的醫藥綱要,需要與地方產業規劃配套,將在9月完成,全國規劃已經發布,開始實行了。”溫再興告訴本報記者,細則將由中國醫藥商業協會牽頭制定,今年應該會出來。
溫再興在昨日的《流通規劃》發布會上表示,藥品流通“十二五”發展綱要需要提高行業集中度,調整行業結構,以及發展現代藥品流通和經營方式。
具體來說,到2015年,形成1~3家年銷售額過千億元的全國性大型醫藥商業集團,20家年銷售額過百億元的區域性藥品流通企業;藥品批發百強企業年銷售額占藥品批發總額85%以上,藥品零售連鎖百強企業年銷售額占藥品零售企業銷售總額60%以上;連鎖藥店占全部零售門店的比重提高到2/3以上。縣以下基層流通網絡更加健全。領先骨干企業綜合實力接近國際分銷企業先進水平。
此次《流通規劃》有望通過降低往社會藥店配送環節的流通成本,部分降低藥價。
“以蘆筍片為例,從出廠價15元賣到市場價200元,流通環節確實占了很大比重。”溫再興表示。
溫再興介紹,目前藥品銷售的76%是銷往醫療機構,24%是在社會藥店。他分析說,從大流通概念來說,社會藥店是高度市場化的,不太會存在商業賄賂。商業賄賂主要出在銷往醫療機構這個環節上。而在這個環節中,大型的批發企業不太可能參與商業賄賂,因為主要負責往醫院藥房配送,只有生產企業才能夠參與招標。所以,醫生如果在處方中更多地開藥廠的藥,藥廠就能保證利潤,從而滋生商業賄賂。
“由于藥監局主要負責生產企業管理,可能更需要它們去監管這類行為,從我們的角度來說,我們只能規范批發。”他說。
目前,藥監局有一個電子監管碼,管控生產環節。此次商務部將出臺一個可以對接的監管碼,主要監控追溯藥品流通環節。“這類似于商務部的肉菜追溯體系,可以較好地把控流通環節的問題。”
我國醫藥流通行業的市場集中度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。相關數據顯示,美國藥品銷售額占世界藥品市場份額的40%,但美國藥品批發企業總共僅有75家,最大的三家企業占據國內市場份額的90%以上。德國最大的三家藥品批發企業占全國市場份額的60%~70%。
而根據商務部昨日披露的數字,我國藥品批發前三強僅占全國銷售總額的20%,零售前三強僅占全國銷售總額的20%,零售前三強僅占全國藥品零售市場銷售總額的5.6%。
對于如何突破藥品流通行業兼并重組的一些障礙,相關企業也在思考。
一位業界人士表示,目前的兼并重組仍然只限于一定區域內。“比較核心的問題是,如果跨省兼并重組,如何交稅仍是一個難以解決的問題。”